各专业规定曲目
本届全国吉它邀请赛除古典吉它组独奏、电吉它(含电贝司)组独奏和民谣吉它弹唱组弹唱以外,古典吉它重奏、民谣吉它演奏、不插电组合、乐队组合等专业组不设规定曲目。古典吉它组(独奏)、电吉它(含电贝司)组独奏和民谣吉它弹唱组(自弹自唱)规定曲目如下:
一、古典组(独奏):
A、初赛:中国古典吉它等级认证标准3级(含)以上的所有曲目之一
B、复赛:中国古典吉它等级认证标准4级(含)以上的所有曲目之一
C、决赛:中国古典吉它等级认证标准5级(含)以上的所有曲目之一
二、民谣弹唱组:
A、初赛:中国民谣吉它弹唱考级教材3级(含)以上的所有曲目之一
B、复赛:中国民谣吉它弹唱考级教材4级(含)以上的所有曲目之一
C、决赛:中国民谣吉它弹唱考级教材5级(含)以上的所有曲目之一
三、电吉它组(独奏):
A、初赛:中国电吉它专业等级认证标准3级(含)以上的所有曲目之一
B、复赛:中国电吉它专业等级认证标准4级(含)以上的所有曲目之一
C、决赛:中国电吉它专业等级认证标准5级(含)以上的所有曲目之一
四、电贝司组(独奏):
A、初赛:中国电贝司专业等级认证标准3级(含)以上的所有曲目之一
B、复赛:中国电贝司专业等级认证标准4级(含)以上的所有曲目之一
C、决赛:中国电贝司专业等级认证标准5级(含)以上的所有曲目之一
注意事项
一、没有参赛规定曲目乐谱的参赛选手,请直接同中国吉它学会联系。
二、参赛者必须按照所报曲目参加比赛。其中,必弹曲目一首,自选曲目一首,时间长度为:
A、初赛两首曲目不可超过10分钟。
B、复赛两首曲目不可超过15分钟。
C、决赛两首曲目不可超过20分钟。
三、参赛者不可重复使用同一作品参加下一阶段的比赛。
四、比赛时,没有演奏(唱)规定曲目的参赛选手,则根据评委会的相关规定作扣分处理。
五、除规定曲目外,参赛选手须向评委会提交自选曲目的参赛版本。
六、如参赛选手演奏(唱)超时规定时间,评委会在不影响选手成绩的情况下,有权终止其演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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