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各位学习即兴爵士乐的首要课题就是去听爵士音乐家们的演奏。正如莫内﹝Monet﹞的画作无法用文字来形容,我也无法写一个入门来告诉各位查理‧帕克﹝Charlie Parker﹞的音乐听起来是怎样的感觉。当然,演奏者培养自我风格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但他更应该了解前人是如何在爵士乐这条路上努力发展,而非一味故步自封。 既然说聆听是一件重要的事,各位会詰问:「那我到底要听什麼样的爵士乐呢?」一般的情形是这样的:各位对钟爱的爵士乐手已了然於胸,然后渐渐地对其他相关的爵士乐手也感到兴趣。以本人為例,我第一次接触最甚的是钢琴家奥斯卡‧彼德森﹝Oscar Peterson﹞的作品﹝译者插个小花:我第一次接触的Jazz是法国已故Bass大师Red Mitchell的专辑" Talking"﹞,在听完购入的六、七张他的专辑后,我发觉自己也蛮喜欢那些和他合作过的乐手,像小喇叭手佛莱迪‧哈巴德﹝Freddie Hubbard﹞和迪吉葛拉斯彼﹝Dizzy Gillespie﹞等,自此我也开始购买他们的唱片;尔后听了与哈巴德一起表演的荷比汉卡克﹝Herbie Hancock﹞,我知道我又发现了一块新大陆;又因荷比汉卡克的音乐,引领我去听曾和他合作的小喇叭手迈尔士戴维斯﹝Miles Davis﹞及其后的萨克斯风手约翰柯川﹝John Coltrane﹞等的作品,这样的连锁效应一直持续至今。 这个入门部分的目的是要帮助各位找出聆听的方向,因次在下面介绍爵士乐发展简史的文章中,会列出一些重要的乐手和他们的唱片名称。有关爵士乐歷史的书籍非常之多,我将在参考书目中列出若干。 在这个入门裡所谈到的爵士乐歷史是对一些主要时期和风格做一个概述,其中难免会出现若干重叠的部分,而稍后我们对爵士乐原理的讨论将以40至60年代发展的范畴為基础,基本上这段时期的音乐风格被认為是爵士乐的发展主流。 各位住家附近的图书馆是个无价的宝库,在那裡可以找到你不熟悉的乐手的资料;同样地,你也会想和朋友们共同分享各自拥有的CD、卡带或唱片,可是这麼做不但违反了版权保护法,也会减少音乐家们应得的收益,因此最好的方法就是自各方蒐集到能引起你兴趣的资料后,赶快出门去把它们买回来。 下列是爵士乐发展的各个时期: 早期的爵士乐(Early Jazz) 大乐队式爵士乐和摇摆乐(Big Band Jazz and Swing) 比咆勃(Bebop) 酷﹝或凉﹞派爵士乐(Cool Jazz) 重咆勃(Hard Bop) 后咆勃(Post Bop) 自由派和前卫派爵士乐(Free Jazz and the Avant Garde) 融合乐(Fusion) 后现代派爵士乐(Post Modern Jazz) 爵士乐今貌(The Present) 最早的爵士乐录音应该是始於20年代和30年代初期,身兼小喇叭手与歌者的Louis Armstrong﹝绰号「Pops」、「Satchmo」﹞可说是当时最重要的人物,他常与名為Hot Five和Hot Seven的乐团一同表演;这些团体录製的唱片都深获好评。他们和同时代其他乐团的风格常被归类為纽奥尔良﹝New Orleans﹞和迪斯兰﹝Dixieland﹞一派的爵士乐,特徵都是做集体的即兴表演,即每个乐手同时奏出曲调不失协调的即兴旋律,担任人声部分的Louis Armstrong则在这段即兴表演中随兴地唱出听起来无意义但十分有节奏感和韵律感的音节﹝Scat﹞。其他比较著名的纽奥尔良或迪斯兰派爵士乐手有单簧管手Johnny Dodds、高音萨克斯风﹝Soprano Sax.﹞手Sidney Bechet、小喇叭手King Oliver和伸缩喇叭手Kid Ory。 以钢琴演奏出各种风貌的爵士乐在当时也很流行,像Ragtime﹝切分音甚多的爵士乐,又叫散拍音乐﹞、Harlem Stride﹝比Ragtime更鬆散,左手依拍子弹奏低音和和絃部分﹞和Boodie-Woogie。上述三种乐风虽然十分不同,但同样具有左手伴奏一如打击乐器和右手弹奏快而丰富的旋律这两种特徵。Scott Joplin和Jelly Roll Morton是早期Ragtime的先驱;Fats Waller、Willie "The Lion" Smith和James P. Johnson三人使左手跨弹的方式為之流行﹝贝斯音→和絃→贝斯音→和絃这样的循环方式﹞;Albert Ammons和Meade Lux Lewis则将这种跨弹方式发展為左手伴奏移动速度更快的Boogie-Woogie﹝一种低音的伴奏﹞。钢琴手Earl "Fatha" Hines则以他的右手弹奏低音旋律取代和絃和琶音而闻名,自此这种乐风蔚為风潮。Art Tatum被各方认為是最佳的爵士钢琴手之一,除了琴技浑然天成,他对曲调协调的洞察也為后辈立下良好的典范,同时,他也被认為是Bebop的先驱。
虽然大型乐队一般被归属於稍后的时代,其实在20代和30年代初期就有一些大型乐队从事演出,如Fletcher Henderson带领的大乐团。常与一些乐团同台表演的短号手Bix Beiderbecke则在当时写下一页传奇。 在30年代中期出现的摇摆乐和大乐队式爵士乐在当时犹如今日的流行歌曲,由Glenn Miller、Benny Goodman、Tommy Dorsey、Artie Shaw、Duke Ellington和Count Basie等人分别带领著一些流行於当时的大乐团。一些重要的小型乐队﹝译者按:四至五人的小型乐队﹞摇摆乐录音也出现於30年代和40年代,与早期小型乐队的不同是,他们较少从事集体的即兴表演,而把音乐的焦点放在个人独奏上。Benny Goodman、Duke Ellington和Count Basie也常和这类小乐队搭配录音。在这个时期的重要乐手有:萨克斯风手Johnny Hodges、Paul Gonsalves、Lester Young、Coleman Hawkins、Ben Webster;小喇叭手Roy Eldridge、Harry "Sweets" Edison、Cootie Williams和Charlie Shavers;钢琴手Duke Ellington、Count Basie、Teddy Wilosn、Erroll Garner、和Oscar Peterson;吉他手Charlie Christian、Herb Ellis、Barney Kessell和Django Reinhardt;铁琴﹝Vibraphone,声音似马林巴琴Marimba﹞手Lionel Hampton;贝斯手Jimmy Blanton、Walter Page和Slam Stewart;鼓手Jo Jones和Sam Woodyard;Billie Holiday、Dinah Washington和Ella Fitzgerald三人则是当时重要的歌手。这裡所列的大部分乐手都曾与小型乐队也和大乐团录过音,他们的整体风格主要著重於表现音乐的旋律性、强调音乐让人想摇摆的感觉和展现个人风采。与其他乐风一样,蓝调也是这个时期的音乐最重要的元素。 诞生於40年代的比咆勃﹝Bebop﹞被认為是摩登爵士乐的滥觴。这种由原本演奏摇摆乐的小型乐队所发展出来的乐风,更强调演奏的技巧和复杂的和音,而不是那种适合人声演唱的旋律。稍后讨论的理论多数是直接由比咆勃的革新发展而来。中音萨克斯风﹝Alto Sax.﹞手Charlie Parker﹝绰号「Bird」﹞可说是是比咆勃运动之父,而小喇叭手Dizzy Gillespie﹝绰号「Diz」﹞是他的主要伙伴。Dizzy Gillespie本身也带领著一个大乐团,并和一些古巴的打击乐手一同向美国的听眾们推广古巴黑人﹝Afro-Cuban Music﹞音乐,如曼波﹝Mambo﹞这类的节奏,但為比咆勃和日后的摩登爵士乐奠下基石,则是在他俩的五重奏和与其他小乐团合作的录音之后。 当时的乐风还是和之前没两样,题材离不开流行歌曲和蓝调音乐,像George Gershwin和Cole Porter等人作的曲子就常被乐手们拿来做文章。比咆勃派的乐手们初次创作和流行歌大相庭径的曲子,特别是当时的舞曲﹝译者插个花:那个年代的舞曲,和今日的不一样喔!那时的男女喜欢以爵士乐、尤其是Swing来伴舞,怪怪的吧!我觉得怪怪的@@﹞。这类曲子的特色通常是节拍很快和高难度的八度音程急奏。很多比咆勃经典是以其他流行歌曲的和絃进行為基础,像「I Got Rhythm」,「Cherokee」或「How High The Moon」等曲子,在即兴演奏时以这些和絃用的音阶為基础做变奏﹝Alteration﹞,如降五度音﹝Flatted Fifth﹞变奏。 比咆勃的发展為伴奏和独奏的人开了一条新路子。鼓手们开始渐不依恋大鼓﹝Bass Drum﹞反而增加鈸﹝Cymbal﹞和脚踏鈸﹝Hi-Hat﹞的运用。贝斯手则担任曲子的节奏部分,他们用贝斯弹著几近无视於人、充满四分音符的游移旋律线来维持著歌曲的和絃进行。钢琴手以较轻盈的指触演奏,尤其在左手的部分,不再刻意强调拍子和和絃的基础音。此外,摩登爵士乐的标準形式也因而普及。 演奏者演奏某个旋律中的一小段﹝前奏﹞,通常和原片段同音,然后以这个片段的和絃进行為基础来独奏,最后再弹这段旋律以作结束。独奏者以一种叫作「交换的四小节」﹝Trading Fours,译者自译﹞的技巧,与其他独奏者交换演奏或和鼓手搭配演奏四小节乐句﹝Four bar Phrases﹞的情形也很常见。在40年代前,标準的比咆勃四重奏﹝以钢琴、贝斯、鼓、萨克斯风/小喇叭等四种乐器的组合﹞或五重奏﹝前述五种乐器的组合﹞一直维持这样的风格。 前期的乐手中有很多人带动著比咆勃的发展。像Lester Young、Coleman Hawkins、Roy Eldridge、Charlie Christian、Jimmy Blanton和Jo Jones。特别是Lester Young和Coleman Hawkins二人,常被视為是堆动比咆勃的重要乐手。其他著名的比咆勃派乐手还有萨克斯风手Sonny Stitt和Lucky Thompson;小喇叭手Fats Navarro、Kenny Dorham和Miles Davis;钢琴手Bud Powell、Duke Jordan、Al Haig和Thelonious Monk;铁琴手Milt Jackson;贝斯手Oscar Pettiford、Tommy Potter和Charles Mingus;鼓手Max Roach、Kenny Clarke和Roy Haynes等。Miles Davis、Thelonious Monk和Charles Mingus三人日后则成為后咆勃﹝Post-Bop﹞时代的推手,在稍后的文中将会提到。
虽然Miles Davis是在Charlie Parker的比咆勃录音中初试啼声,他本身第一次重要的演出是带领一个乐团录製一张名為「酷派的诞生」﹝The Birth Of The Cool﹞的唱片。酷派爵士乐被形容是对节拍甚快、充满复杂旋律、和声和节奏的比咆勃所做的反动,这种乐风广為美国西岸爵士乐手所採用,所以也被称作西岸爵士乐﹝West Coast Jazz﹞,是一种比比咆勃听起来轻鬆的爵士乐。其他重要的酷派爵士乐手有萨克斯风手Stan Getz、Gerry Mulligan和小喇叭手Chet Baker。此外,Bossa Nova和森巴﹝Samba﹞等巴西音乐的流行也和Stan Getz有关,我们统称这类音乐和其他由拉丁美洲传来的乐风為拉丁爵士乐﹝Latin Jazz﹞。 很多隶属於酷派的爵士乐团并不使用钢琴参与演奏,而依赖管乐、尤其是萨克斯风和小喇叭的对位﹝Counterpoint*﹞和和声来担任和絃的进行。其他以钢琴為主奏的酷派爵士乐团则有Dave Brubeck﹝和萨克斯风手Paul Desmond合作﹞、Lennie Tristano﹝和萨克斯风手Lee Konitz、Warne Marsh合作﹞等人的乐团和融入古典音乐元素的摩登爵士四重奏﹝Modern Jazz Quartet或MJQ,钢琴手John Lewis与铁琴手Milt Jackson的组合﹞,这种融合古典乐的爵士乐又被称做「第三潮流」﹝The Third Stream译者自译﹞。
50年代发展出一种叫重咆勃﹝Hard Bop﹞的乐风,被视為是比咆勃﹝Bebop﹞的延伸或是对酷﹝或凉﹞派爵士乐﹝Cool Jazz﹞的反动,这种乐风承袭比咆勃在旋律上对技巧的重视,但不如比咆勃来的强烈,这一点我们可以从重咆勃一方面延续著比咆勃的节奏性,另一方面又平和地融入蓝调和福音歌曲﹝译者插花:教会礼拜中出现的那种充满黑人色彩的咏圣歌唱或音乐,「修女也疯狂」看过吧!对了,差不多了~﹞的特质中看出来。数十年来在重咆勃中,以Art Blakey和The Jazz Messengers乐团最具代表性。很多重咆勃的乐手都是从俗称的「Blakey学园」﹝University Of Blakey﹞中崛起,像与Art Blakey早期带领的数个乐团合作过的钢琴手Horace Silver、小喇叭手Clifford Brown和萨克斯风手Lou Donaldson等人,而Clifford Brown本身也和Max Roach共同带领一支同样名留青史的四重奏乐团,这些乐团录製的一些唱片至今都还能在市面上见到,且风评不错。Miles Davis也在50年代的早期录了几张重咆勃的唱片。另外还有几个由管风琴手带领或参与的乐团也来自这个乐派,他们更强调音乐中蓝调和福音曲调的存在性,管风琴手Jimmy Smith和次中音萨克斯风﹝Tenor Sax.﹞手Stanely Turrentine便是这类型中的佼佼者。 50年代中期至60年代中期是摩登爵士乐﹝Modern Jazz,中译或作「现代爵士乐」﹞的全盛时期。很多位在今天被公认是爵士乐史上的顶尖人物都是在这段时间成名的。 在这个时期的Miles Davis组了四个重要的乐团。第一个乐团的成员有次中音萨克斯风﹝Tenor Sax.﹞手John Coltrane﹝绰号「Trane」,一般中译作「火车」,顺带插花,请各位回想一下在「这个入门的目的」时,作者就曾提到「Trane」喔!现在知道「Trane」的意思了吧!﹞、钢琴手Red Garland、贝斯手Paul Chambers、和绰号「Philly」的鼓手Joe Jones,这个五人乐团有时被认為是爵士乐史上的最佳组合,且录製的的唱片大部分仍在今日的市面上销售,像一般熟知的「Workin'...」、「Streamin'...」、「Relaxin'...」这类系列的唱片和「Cookin' With The Miles Davis Quintet」等。与这个团一同表演的Mile Davis更精粹他柔和的慢歌,而节奏的部分,一般认為带有强烈的摇摆风味。第二个重要的乐团是原来的乐团加入萨克斯风手Julian "Cannonball" Adderly﹝绰号「Cannonball」,一般中译作「加农砲」﹞,钢琴手则由Red Garland换成Bill Evans或Wynton Kelly,鼓手也由Jimmy Cobb取代Joe Jones。由这个团录製的唱片「Kind Of Blue」﹝一般中译作「有点儿蓝」﹞是各种畅销爵士唱片排行榜上的不坠之星。这个乐团的初期曲风一般称為「音形爵士乐」﹝Modal﹞,这种曲调围绕著简单音阶或每组音阶会持续很多小节的乐风,正好和由比咆勃衍生出、有著快速变化的复杂和音的乐风做抗衡。第三个乐团是Gil Evans管弦乐团,Miles Davis和这个乐团录製了一些古典乐的唱片,像「Sketchs Of Spain」。最后一个重要的乐团则是由Miles Davis和萨克斯风手Wayne Shorter、钢琴手Herbie Hancock、贝斯手Ron Carter和鼓手Tony Williams等人组成的乐团。他们早期的录音,像「Live At The Plugged Nickel」、和更早时萨克斯风手尚不是Wayne Shorter而是George Coleman时录製的「My Funny Valentine」,皆是以将爵士乐经典重新改编為特色,而后期的录音,像「Miles Smiles」、和「Nefertiti」则是由Wayne Shorter大胆地超越传统和音的原创作品所组成。 John Coltrane是这个时期的另一位巨星,他除了和Miles Davis合作外,自己也录製了名為「Giant Steps」的个人专辑,因為这张专辑的诞生,让世人知晓John Coltrane是个技巧天成、和音精湛的爵士乐手。和Miles Davis拆伙后的John Coltrane自组了一支四重奏,这个团的其他成员有钢琴手McCoy Tyner、鼓手Elvin Jones,贝斯手则几经更换,最终敲定Jimmy Garrison。与这支乐团一同表演的John Coltrane展现出他最强烈的情感,其他如McCoy Tyner在钢琴上的表现也十分抢眼,演奏中充满衝击性的乐音、Elvin Jones的鼓打起来节奏强烈。这支四重奏的唱片,从典型的后咆勃派「My Favorite Things」到音形爵士乐「A Love Superme」再至有如嗥叫般的前卫爵士乐﹝Avant Garde﹞「Meditations」和「Ascension」迅速窜红。 Charles Mingus是另一个在这个时期深具影响力的领导者。Charles Mingus的小型乐团较不依其他乐团的规模,且虽然本身也指挥大部分内容已事先安排好的较大型演奏,不过他给每一个乐手很大的自由表演空间。他為小型乐团作的曲子通常只有粗略的轮廓,於台上表演时再逐步作成或编曲,并且在现场叫唤乐手以為指导。擅长中音萨克斯风﹝Alto Sax.﹞、低音竖笛﹝Bass Clarinet﹞、长笛﹝Flute﹞等乐器的Eric Dolphy是Charles Mingus所带领的乐团的主角,人们常以「声音锐利如角」来描写他的演奏特色,什麼意思呢?指的是他吹奏的音程间常常有很大的跃动﹝译者插花:又不懂啦?嗯~意思是,高、低音间有很大的落差ㄋㄟ~﹞,突显与阶梯式音符的对立。由Eric Dolphy担纲的唱片「Charles Mingus Presents Charles Mibgus」便是经典之作。 Thelonious Monk是广為世人讚颂的爵士乐作曲家之一,本身也十分擅长於钢琴,但风格却与同期的钢琴手们大大不同。他的代表作有「Brilliant Corners」和「Thelonious Monk With John Coltrane」等唱片。Bill Evans以感性的慢歌﹝Ballad,译者插花:中文时作「叙事曲」,歌曲内容像在说故事或说话一般﹞见长,特别一提,他与贝斯手Scott LaFaro、鼓手Paul Motian合作的「Waltz For Debby」為三重间奏﹝Trio Interplay﹞立下了典范。Wes Montgomery是当时具有影响力的爵士吉他手之一,常与有管风琴手的乐团一同表演的他,音色特别有灵魂乐的味道,此外,他让八度音程独奏的技巧為之流行,「Full House」是他较早期的录音;晚期的录音则偏向商业化,且获得的迴响不大。在这波潮流中与John Clotrame一较长短的次中音萨克斯风﹝Tenor Sax.﹞手Sonny Rollins与吉他手Jim Hall合作录製了许多个人专辑,如「Saxphone Colossus」和「The Bridge」,此外他也与Clifford Brown、Miles Davis、Bud Powell、Thelonious Monk等巨星合录过一些唱片。 其他在这个时期中值得一提的爵士乐手还有萨克斯风手Jackie Mclean、Dexter Gordon、Joe Henderson和Charlie Rouse;小喇叭手Freddie Hubbard、Lee Morgan、Woody Shaw和Booker Little;长号﹝Trombone﹞手J.J. Johnson和Curtis Fuller、单簧管手Jimmy Guiffre;钢琴手Tommy Flanagan、Hank Jones、Bobby Timmons、Mal Waldron、Andrew Hill、Cedar Walton、Chick Corea和Ahmad Jamal等;管风琴手Larry Young;吉他手Kenny Burrell和Joe Pass;吉他与口琴兼通的Toots Thielemans;铁琴﹝Vibraphone﹞手Bobby Hutcherson;贝斯手Ray Brown、Percy Heath、Sam Jones、Buster Williams、Reggie Workman、Doug Watkins和Red Mitchell﹝译者插花:哇~Red Mitchell出现在名单上ㄝ,好感动^^﹞;鼓手Billy Higgins和Ben Riley;歌手则有Jon Hendricks、Eddie Jefferson、Sarah Vaughan、Betty Carter、Carmen McRae、Abbey Lincoln和Shirley Horn。Woody Herman和Stan Kenton等的大乐团在那时也是蛮活耀的。 在50年代和60年代这段后咆勃﹝Post Bop﹞盛行期的同时,一些乐手带著爵士乐朝实验意味浓厚的方向迈进,我们常称这种不是将传统类型、和音、旋律和节奏等极尽延伸,就是索性不予理会的处理手法為自由派爵士乐﹝Free Jazz﹞或前卫派爵士乐﹝Avant Garde﹞。萨克斯风手Ornette Coleman和小喇叭手Don Cherry就是此派的先锋,我们可由他俩的唱片风格可见一斑,像「The Shape Of Jazz To Come」和「Free Jazz」。「The Shape Of Jazz To Come」及其他几张和贝斯手Scott LaFaro或Charlie Haden、鼓手Billy Higgins或Ed Blackwell等人混编的四重奏录音,仍保持著传统小型后咆勃乐团的基本风格,并在游移的贝斯旋律和摇曳的打击节拍中交互独奏著,有时这种乐风也被叫做自由咆勃﹝FreeBop﹞。「Free Jazz」则以不协调的集体即兴演奏為特色。 另一个爵士乐前卫运动的要角是钢琴手Cecil Taylor,他的演奏除充满打击乐的风格,外加一连串不协调的音符和似乎不是以任何特殊和音或节拍為基础的快节奏技巧性乐节。 之前提过的John Coltrane在60年代中期也埋首於前卫爵士乐中,唱片「Ascension」和「Interstellar Space」就显现出他吸取了「Free Jazz」和Cecil Taylor的作品精华。后来的John Coltrane乐团成员变成他的太太钢琴手Alice、鼓手Rashied Ali和次中音萨克斯风﹝Tenor Sax.﹞手Pharoah Sanders。John Coltrane也和Don Cherry合录了一张名為「The Avant Garde」的唱片,有趣的是,这张唱片和「The Shape Of Jazz To Come」及其他Ornette Coleman四重奏的录音颇為相似。此外,John Coltrane也影响了其他乐手,如萨克斯风手Archie Shepp、Sam Rivers和Albert Ayler。 自称来自土星﹝Saturn﹞的Sun Ra﹝译者个人意见:根本是神经病嘛 !我还说我是织田信长转生哩!﹞是爵士乐前卫运动中一个谜样般的乐手,擅长各类键盘乐器的他和自己的大型乐团一起表演时,演奏的范围可从20年代的摇摆风格一直延伸到John Coltrane或其他乐手激昂的自由爵士乐。
Miles Davis在60年代中期和晚期,透过他的唱片如「Bitches Brew」和「Jack Johnson」等,引领爵士乐和摇滚乐﹝Rock﹞的融合。这个时期的Miles Davis乐团团员换成Herbie Hancock、Chick Corea、Joe Zawinul,三人皆為电子键盘手;贝斯部分由Ron Carter和Dave Holland担纲,John Mclaughlin是这个团的吉他手,鼓手则是Tony Williams和Jack DeJohnette。鼓手Tony Williams自己也和John Mclaughlin合组了一个叫「Lifetime」的乐团,曲风较偏摇滚路线;John Mclaughlin又自组了活力十足的「Mahavishnu」管弦乐团。Miles Davis持续在整个70年代為电子乐器的运用探路,并将放克乐﹝Funk﹞和摇滚乐的元素融入自己的音乐中,录製了「Pangea」和「Agharta」等唱片。 其他乐团,像时常挤入全国音乐排行榜前40名的Spyro Gyra和Chuck Mangione,到颇富神秘感的吉他手Pat Metheny,皆将爵士乐和摇滚乐的融合更加通俗化。其他受欢迎的融合乐团还有Wayne Shorter、Joe Zawinul和贝斯手Jaco Pastorius、Miroslav Vitous等人合组的「Weather Report」;Chick Corea和贝斯手Stanley Clarke组的「Return To Forever」;萨克斯风手Wilton Felder和键盘手Joe Sample组的「The Crusaders」;键盘手Russell Ferrante的「Yellowjackets」以及原本Kenny G﹝译者插花:现在各位知道这个米粉头的来歷了吧!﹞所属的「Jeff Lorber Fusion」。近年来,几个融合乐乐团如Pat Metheny 和Kenny G等的乐团,在市场上有不错的成绩。 *译者对标题「Fusion」的原来观点是,虽然一般中译作「融合乐」,但在此是介绍爵士乐的发展歷史,谈的是爵士乐,不谈其他衍生性產物。我﹝主观﹞认為在此的「融合」是指爵士乐的发展阶段,一个爵士乐发展至与其他音乐类型结合的时期,或说风华不再的爵士乐為了找回支持群眾被迫与其他流行音乐类型做结合的时期。基本上融合乐本身并不是爵士乐﹝以爵士乐以外的音乐為导向﹞,只是採用部分的爵士音乐元素,因此亦不依循前面惯例称「Fusion」為「融合乐」,所以原称标题「Fusion」為「融合时期」,但这是一个错误的观念,作者Marc Sabatella和我以E-Mail讨论时说到: 我想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且我对这样的论点有一点小意见。各种爵士乐流派都是爵士乐和本身以外的音乐元素结合下的產物,很明显地,最早的爵士乐就加入了蓝调、福音歌曲和军乐的音乐元素,后来爵士乐又加入浪漫时期晚期作曲家更复杂的和音,在50年代时我们见到爵士乐受到巴西音乐影响,和明显受古典音乐影响的「第三潮流」爵士乐,爵士乐和摇滚乐的融合,和上述的情形是一样的﹝此外,摇滚乐和爵士乐起於同源,甚至还算得上有亲属关係﹞。 我了解音乐间应该做一个区隔,但这个入门的目的并非如此。光碟版对融合乐的介绍倒是挪出一个章节与同时期其他流派爵士乐做一个区隔,不过,我个人不太中意用个别的时期来介绍爵士乐,我举个例子,70年代时,每个乐手都在玩融合乐,但当这个时期一结束,这股风潮一下子也结束了,同样的,即使像「摇摆乐时期」这样的词很常见且被眾人採用,我也不喜欢这种说法。 经过上面的说明,我觉得你还是保留我在第一部份时的原样,因為一旦更改,且照我的意思,整个章节都必须更改。 眼前的融合乐似乎称霸了整个70年代和80年代早期的爵士乐市场,但爵士乐同时也正朝其他方向发展。一些乐手们开始从20世纪的古典乐、非洲音乐和其他世界各国的音乐中找寻表演素材,像这类的乐手有Don Cherry、Charlie Haden、萨克斯风手Anthony Braxton、David Murray、和Dewey Redman、单簧管手John Carter、钢琴手Carla Bley和Muhal Richard Abrams;乐团「The World Saxphone Quartet」则在没有打击乐伴奏下,纯以四个萨克斯风手的演奏為特色;最后,还有小喇叭手Lester Bowie和木管乐手Roscoe Mitchell组的乐团「Art Ensemble Of Chicago」,上述这些乐手的音乐皆倾向於强调曲目的构成元素,比起「起承转合」﹝Head-Solos-Head*﹞的方式复杂许多。 一些乐团,像「Oregon」,扬弃摩登爵士乐﹝Modern Jazz﹞的繁杂和不协调,以比较简单的乐风為走向,进而带动近代的新世纪音乐﹝New Age Music﹞兴起。与「Oregon」极為不同的萨克斯风手John Zorn和吉他手Sonny Sharrock、Fred Firth等人,则从事狂野的自由即兴表演,有时我们称这种乐风為能量音乐﹝Energy Music﹞。介於两者间的长青乐团「Somewhere」由受到John Coltrane、Pharoah Sanders影响的萨克斯风手George Adams和Cecil Taylor影响的钢琴手Don Pullen组成,以表演乐风蓝调音乐和前卫爵士乐发跡。其他同时期的重要乐手还有钢琴手Abdullah Ibriham、Paul Bley、Anthony Davis和Keith Jarrett等。 爵士的发展并不全然集中於美国本土,很多欧洲的乐手将Ornette Coleman和Cecil Taylor的一些自由乐风发扬光大,甚至扬弃各种传统爵士型态,有的乐手则转向比较内省的乐风发展。这些成功的欧洲即兴爵士乐手有萨克斯风手Evan Parker、John Tchicai、John Surman和Jan Garbarek、小喇叭手Kenny Wheeler和Ian Carr、钢琴手John Taylor、吉他手Derek Bailey和Allan Holdsworth、贝斯手Eberhard Weber、鼓手John Stevens和Mike Westbrook、Franz Koglman、Willem Breuker三位编曲家。
反朴回到摩登爵士乐的根─比咆勃和后咆勃成為今日的潮流之一,我们常称这个运动為爵士乐的「新古典主义」﹝Neoclassicism﹞。小喇叭手Wynton Marsalis和萨克斯风手Branford Marsalis这对以50年代和60年代乐风為演奏基础的兄弟档,就颇受大眾喜爱。Marsalis兄弟的乐团由一群才华洋溢的年轻乐手组成,除了Marsalis兄弟档外、还有负责节奏部分的钢琴手Kenny Kirkland或Marcus Roberts、贝斯手Bob Hurst和鼓手Jeff Watts﹝绰号「Tain」﹞,他们把与作曲理论、和音、节奏、曲式等相关的新手法运用在技巧的发挥上,而不是单纯把前辈的佳作拿来重新创作或炒冷饭。 80年中期的爵士乐有了令人兴奋的发展,就是自称乐风為「M-Base」﹝一般中译作「M基地」﹞的一群乐手的出现,这样的说法有些人可能不认同,正如同M-Base真正的意思,连这个团体的成员中也出现分歧的意见。他们的音乐以锐利的旋律搭配复杂的放基﹝Funky﹞节拍和不寻常的扭曲节奏為特色,并在萨克斯风手Steve Coleman、Greg Osby和Gary Thomas、小喇叭手Graham Haynes、长号手Robin Eubanks、贝斯手Anthony Cox和鼓手Marvin Simth﹝绰号「Smitty」﹞等乐手的带领下继续向前。 其他乐手则承袭摩登爵士乐的传统作出强而有力的音乐,这些乐手中有数位已在前面提过,如Ornette Coleman、David Murry、Joe Henderson、Dewey Redman、Cecil Taylor、Charlie Haden、Dave Holland、Tony Williams和Jack DeJohnette等人,此外,还有萨克斯风手Phil Woods、Frank Morgan、Bobby Watson、Tim Berne、John Zorn、Chico Freeman、Courtney Pine、Michael Brecker、Joe Lovano、Bob Berg和Jerry Bergonzi;单簧管手Don Byron和Eddie Daniels;小喇叭手Tom Harrell、Marcus Belgrave和Arturo Sanduval;短号手Steve Turre和Ray Anderson:钢琴手Geri Allen、Mulgrew Miller、Kenny Barron、Gonzalo Rubalcaba、Eduard Simon、Renee Rosnes和Marilyn Crispell;吉他手John Scofield、Bill Frisell和Kevin Eubanks;铁琴手Gary Burton;贝斯手Niels-Henning Oersted Pedersen和Lonnie Plaxico;歌手则有Bobby McFerrin和Cassandra Wilson等。这裡所列的并不是最完整的名单,但我希望各位尽可能地去聆听各个乐手们的作品,进而增加对各种爵士乐风的了解和鑑赏。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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